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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镇江质监部门2017年整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8 稿件来源: 字体调整:   浏览次数:

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镇江质监部门2017年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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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8

 

  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

  镇江质监部门2017年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出口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维护正常进出口贸易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维护“中国制造”的国际形象,提升我市对外贸易竞争优势。根据《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镇江市2017年实施计划》(镇打假办〔20176),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我市出口“一带一路”国家产品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严厉查处跨境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查处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典型案件,增强企业质量责任意识、诚信守法意识、创新品牌意识,进一步提升我市“一带一路”国家产品质量,维护“中国制造”良好形象。

  二、整治重点

  1、重点产品

  出口规模大、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出口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

  2、重点对象

  出口“一带一路”国家产品的生产企业。

  3、重点违法行为

  1)无证生产;

  2)掺杂掺假、以假充真;

  3)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4)伪造或冒用质量标志;

  5)伪造、冒用地理标志;

  6)其他虚假标识行为。

  三、主要任务

  1、以电子产品、化妆品、纺织品、日用品等为重点,对相关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黑作坊”、“黑窝点”。

  2、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生产管理和内部质量控制,加强产品质量抽检,遏制因低价竞争导致的偷工减料、生产质量不合格产品的行为。

  3、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严厉打击线下生产、网上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违法行为。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发挥各自优势,严肃“两法衔接”,形成合力,增强整治效果。

  4、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要求,及时在“诚信镇江”网站公开侵权假冒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立侵权假冒企业“黑名单”制度。

  四、实施步骤

  1、调查谋划阶段(20174~5月)。各单位调查本地区出口“一带一路”国家企业和产品情况,分析质量违法行为特点,针对性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分工。

  2、集中整治阶段(20176~10月)。各单位按照实施计划,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生产源头监管,重拳打击质量违法行为,按月上报整治行动数据。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积极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3、总结上报阶段(201711月)。各单位认真汇总“清风”行动数据,总结整治工作经验、亮点以及教训、不足,提出完善建议,形成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中国制造海外形象维护“清风”行动是国家形象、稳定经济增长、促进转型升级的具体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职,扎扎实实把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加强协调。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生产流通监管融合优势,统筹行政执法与检验检测资源,整体规划,协同作战。加强与商务、海关、检疫、公安等部门的联络,实现信息共享,执法联动。

  3、加强考核。本次行动是“双打”工作重要内容,各单位完成情况将纳入市“双打”年度工作考核。请各单位于515日前将实施计划、每月10日前将月度统计表(附件1)、112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的总结报送至市质监局稽查处。

  联系人:王高玉    联系电话:80821037

  E-mailzjzjjcc@163.com

  

  

  “清风行动”镇江市2017年行动计划月度统计表2017年 月)

  单位:              负责人:          联系人:       电话:

  举报投诉处理情况(件)

  查处案件数量()

  会展维权处理纠纷情况()

  重要口岸监管情况(件)

  商品抽检情况(件)

  指导企业海外

  维权情况

  (个,万元)

  宣传报道

  (篇)

  生产源头

  市场监督

  跨境电商

  刑事案件

  受理数量

  处理数量

  立案数量

  办结数量

  立案数量

  办结数量

  立案数量

  办结数量

  立案数量

  办结数量

  纠纷数量

  办结数量

  查验数量

  办案

  数量

  抽检

  数量

  发现

  问题

  维权

  数量

  挽回

  损失

  包括报刊电视和网络

  当月

  累计

  对应部门

  公安、工商、质监、海关、检疫检验 、食药监、商务、农业等

  质监、食药监等

  工商、质监、农业等

  海关、检验检疫等

  公安机关

  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

  海关、检验检疫

  检验检疫

  知识产权、海关、商务等

  相关部门

  填报时间:2017510日至20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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